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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招考93分變26分 遭解僱6人2審仍敗訴

 
高元
FROM 1.26.87.53   於 2019/9/11 下午 04:24:07

2019-09-11 16:08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台灣中油3年前招考僱員爆發舞弊疑案後,對錄取員工出奇招,

重考國文、英文兩科,多達16人分數和當初得分差很大,還有人原本93分,重考竟只26分,

結果全遭解僱,其中有黃等6名考生上訴,高雄高分院下午宣判,認為原審

判決並無不當,駁回其上訴。

黃姓男子等14人向高雄地院、橋頭地院提告,指2016年間參加中油僱員甄試過關,放榜

後在隔年1月收到錄取通知書,隔月前往報到,中油卻進行臨時測驗,還說考試成績

不做任何考核依據,僅作為分發單位參考,許多人不是用猜的,就是隨意寫完交卷,根本不當一回事。

不過,考試結果黃等16人遭質疑前次考試舞弊,原因是完全一樣的題目,分數

卻落差很大,中油要求主動離職被拒,1個多月後,以參加基本能力測試結果,不符

合業務需求、無法勝任工作等理由全部解僱。

其中打官司的黃男等14人否認考試舞弊,並說,錄取後雖是試用人員,應受勞基法

保障,資方中油竟以一次臨時測驗結果,當作解僱依據,不等試用6個月期滿再

評估,提起確認僱傭關係之訴。

中油則辯稱,黃男等人招考成績名列前茅,還高出往年高分許多,但因有人檢舉

舞弊,為了解新人是否符合業務需求,才會在重新測試,針對高雄地區錄取

的64人,再以相同題目重考一次。

結果有16人分數,落差比率超過30%,其中黃男原考93分,重考竟只26分,洪姓男子

原考96分,重考只有35分等,最多還有相差67分,足顯黃男等人均未達任用資格,

且試用期間並非正式僱用。

高雄、橋頭地院均認為試用期員工,不適用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加上黃等人無法

證明重考時,監考員是否曾宣稱「成績不會用做考核依據」,認為資方考量員工

做事、考試草率,確有不適任情形,中油在試用期間終止勞動契約,屬合法且有效,判黃男等人敗訴。

不過,被橋頭地院判決敗訴的黃等11人,其中只有黃等人6不服上訴,2審合議庭開庭調查,

原審判決認事用法並無不妥,仍然判決中油勝訴,可上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912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