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9月9日
發文字號:選秘一字第1081100529號
主旨:公告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標準。
依據:試場規則第9條。
公告事項:考選部舉辦之國家考試得使用電子計算器之科目,應考人應使用附表
所列經考選部核定之電子計算器應試。
考選部核定之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