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1 12:28聯合報 記者徐偉真╱即時報導
考試院院會今天通過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案,公務員休假、婚假及喪假請假由
半日計改為得以小時計,事假天數也由5天增加為7天。考試院表示,近日將函
請行政院同意會銜發布。
考試院今年7月院會曾通過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案,公務員未來休假單位可改以
小時計,每年事假日數從5天增加為7天,祖父母死亡核給喪假日數由5天增加為10天
但行政院10月8日函復,同意休假單位改以時計及事假增加兩天,但對於祖父母喪假
天數調整持保留態度,修正案回到銓敘部討論;考試院日前舉行全院審查會
討論通過有共識的部分。
考試院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考試院今年7月曾擬具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0條
第19條修正草案函請行政院會同發布,而行政院對於其中第3條第1項第6款有關調整
祖父母喪假日數,以及喪假請畢期限的例外規定有不同意見。經過考試院再次召開全院
審查會審查後,提今日院會決議,與行政院有共識部分先發布施行,至於喪假調整
部分待日後通盤檢討後再行修正。
考試院表示,這次修正請假規則為切合休假核給意旨,及慰勞公務人員工作辛勞、
增進休假運用的彈性,兼顧事假與家庭照顧假規定的衡平性,以及婚假與喪假運用的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