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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升資考 錄取標準將不依缺額訂定

 
阿堂
FROM 36.55.102.86   於 2018/9/17 上午 10:34:13

2018-09-15 00:11聯合報 記者陳妍霖/台北報導

考試院發現近年辦理部分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試時,報考人數遠低於錄取名額,導致

實際錄取人數比需要人數少。考試院因此通過修正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試規則,取消

錄取標準依據用人機關提報缺額訂定的規定,避免錄取人數太少,明年起實施。

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試包含鐵路、公路、港務人員,3項升資考試設有「員級晉高員級」、

「佐級晉員級」、「士級晉佐級」類別,考試院過去都是依據用人機關提報的缺額,

公布暫定需用名額。

不過考試院發現,近年來辦理考試時,部分交通事業機構提報缺額逐次大幅提升,報考

人數逐次降低,已與實際錄取人數有所落差。

像是去年的鐵路人員升資考試總報考人數少於錄取名額,但依相關考試規範,錄取人數

以各等級各類別全程到考人數33%為上限擇優錄取;列有選試科目者,分別依各選試

科目全程到考人數33%為上限擇優錄取。

考試院表示,為符合實務需要及社會期待,通過修正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試規則第7條

及第3條附表一至附表四,取消錄取標準依據用人機關提報缺額訂定規定,至於考試

總成績未達50分,或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取;缺考的科目,視為零分

等相關規定則不變,按照原定條文。

https://udn.com/news/story/6939/3368390?from=udn-catelistnews_ch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