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0 20:11聯合報 記者陳妍霖╱即時報導
考試院最新通過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修正草案,明年起轉任
考試錄取最低標準原為60分,修正後改為50分,並調整上校轉任考試各類考科,
希望能解決長期錄取不足額問題。
現任軍職要進入公務體系,必須透過國考,一是依據考試院「國軍上校以上軍官
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定」,另一種是基層軍官退伍後,經過國考進入公務體系,
服務單位像是國防部、退輔會、國安局、教育部等。
其中軍職要轉文官,只要軍階為上校,服滿法定役期,近3年年終考績為甲等以上,
具報考類科相關工作經驗3年以上者,才能符合報考資格,不過考試院通過「國軍上校
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及第4條附表一修正草案,
下修最低門檻,從原成績60分降為50分。
根據考選部統計顯示,105年軍官轉任考試報考人數有40人、需用名額有26人,
最後錄取3人;106年軍官轉任考試僅有29人報考、需用名額20名,但最後錄取2名;
而今年報考人數比往年還要少,僅13人、需用人數21人,上月榜單公布,錄取人數共7人。
考試院說明,和現行各項公務人員考試錄取最低標準相比,原本的軍官轉任公務
人員考試更為嚴格,另外,應試科目有因應用人需求而調整的必要,
因此特別修正,將從108年起開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