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8 00:29聯合報 詹明勇/教(台南市)
考試院七月六日悄悄公告一○八年度造船、航空、紡織、冶金、漁撈、採礦、職業
安全等七個類科技師不辦理考試;據聯合報報導,因為前述七類科報考人數較少,
所以改為兩年考一次。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與技師法明確指稱技師是一種資格考試,透過公開考試,
讓有志於公共事務或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國民,取得認證的資格,進而在技師法
的規範下執行業務。憲法第十八條「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此說明既然設置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制度,就必須尊重人民應考試之權。縱使無法確認是否有人
報名,但對所有卅二個類科報考人來說,這是國民的權利,豈能莫名其妙的被剝奪。
主管考試業務的機關應該清楚考生對於「考及格」這件事情的殷盼程度;今年沒考上,
繼續準備一年還可以捲土重來再接再厲。若改為間年辦理考試,則每一次的蹉跎就是三年,
原本考不上已經是悲劇的情節,還要連帶三年的空窗懲罰真是情何以堪。
我們可以理解,主辦機關就成本管理或業務管理來說,業務越少越好,事情越簡單越好,
報考人少的類科就這樣被犧牲掉了。雖然法有明訂得間年辦理考試,但在為民服務
鼓勵更多人透過考試取得專門職業人員資格的立場,考選單位應該更積極的推廣所有
類科的考試。專門職業人員的增加,就可以抑止借人頭執行業務的情形,也不會因為
該類科專門職業人員不足而影響該相關行業正常發展契機。
更深一層想,應檢討某些類科報考人數較少的原因。若社會沒需要,就看是否相關法規
配套的調整,或者刪除類科的專門職業人員的銜稱;反之,若社會有其需求,但報考
人員甚少,就必須研擬法規讓該類科專門職業人員的考試被重視,鼓勵有資格的
國民參加相關類科的考試。
街上的麵館子不賣麵、書店不賣書、布莊不賣布,那是逗趣的笑話。如果主辦考試的
公門不辦考試,那豈止是笑話了,更是一種怠惰、一種顢頇、一種不食人間煙火的
「衙門心態」了。七月六日的公告還沒有多少人知道,也還沒有造成社會動盪的輿論,
趁現在修正公告還來得及,也可以挽回考選部、考試院不想做事的不當聯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