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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指考不再製發准考證 6月6日寄發考試通知

 
BigBoss
FROM 110.26.87.34   於 2018/6/6 上午 10:34:35

2018-06-05 18:05聯合報 記者吳佩旻╱即時報導

107年度大學指考將在7月1日到3日登場,今年共有5萬700多人報考。大學考試

中心今天表示,考試通知將於6月6日寄發,預計6月19日公布試場分配表,考生於

考試當天除務必攜帶簡章所規定的有效身分證件外,建議也一併攜帶考試通知

前往應試,以利快速查找試場,安心順利應考。

大考中心表示,考試通知於考試前毀損或遺失,將不再重製、補發,相關

應考資訊,請上該中心網站(http://www.ceec.edu.tw/107指考試務專區/應考資訊

查詢系統)查覽或列印或電話語音(02-23643677)查詢。

考生若在考試通知寄發後第5天(不含例假日)仍未收到考試通知時,若是集體報名,

可洽代辦報名單位;採個別報名者,請上中心網站查覽列印或電話語音查詢。

考生收到考試通知後,請確實核校相關應試資料,如發現考試通知上之姓名、身分

證號(前後3碼)、考區、報考科目及無冷氣試場等5項資料內容,有任一項與原報名資料

不同者,請考生於考試通知寄發後3個工作天內,集體報名者由代辦報名單位填妥

「考試通知資料更正表」後傳真至大考中心。

若為個別報名考生,請傳真(02-23661365)身分證影本、更正項目及聯絡方式

至大考中心,傳真完成後撥打(02-23661416 轉 608)向大考中心確認收件。

大考中心提醒考生,從107學年度開始,考生均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或有照片健保卡

或護照或居留證或駕駛執照)正本入場應試,學生證、無照片健保卡、證件影本,

都屬無效證件。如未攜帶有效證件者,經監試人員查核並確認是考生本人,可先准予

應試;但在當節考試結束鈴聲響畢前務必將有效證件送達試場、考區試務辦公室,

否則扣該節考試成績2分。

大考中心表示,指考一天有許多節次,請考生務必攜帶有效證件應試,以免因未攜帶

有效身分證件導致違規,而被扣減多次成績。此外,也建議考生可另備簡章規定的

其他有效身分證件,並且分開放置以降低違規風險。

大考中心提醒,教育部104年4月27日所核定的107學年度起適用之「大學多元

入學方案」,自107指考開始,國文、公民與社會2科全為選擇題,其餘各科均有

選擇題及非選擇題。詳情請參考大考中心於105年9 月公布的考試說明,

以及106年7月公布的參考試卷。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318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