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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校畢業生服務年限 內政部擬下修2到4年

 
洛基
FROM 220.133.13.244   於 2018/1/29 下午 05:54:51

記者張暐珩/綜合報導

警校畢業生服務年限將放寬,內政部日前預告修正「中央警察大學台灣警察專科

學校畢業學生服務年限及教育費用賠償辦法」,將目前規定的警大四年制學系學生

服務年限6年、轉學生3年、警專學生4年,分別縮短修改為4年、2年、2年。草案

目前仍在公告階段,公告後將交由法規會審理,最快今年五月可望完成修法。

依現行規定,中央警察大學和台灣警察專科學校,除了警大部份碩、博士生外,

均為公費,在學期間免學雜費,還可領零用金,因此畢業後必須服務一定年限,

否則就須賠償。警政署考量警察轉任其他公職者意願,規劃比照師資培育公費生相關辦法,

領多少年公費就服務多少年,縮短服務年限。

目前規定的警大四年制學系學生服務年限6年、轉學生3年、警專學生4年,分別縮短

修改為4年、2年、2年,領多少公費就服務多少年。另外,關於警校畢業生在一定

服務年限內,經政府核准送國內外進修和警政或自身工作相關科系者,可以在進修

後補足服務年限的規定,也一併按比例調整。警大4年制各學系畢業生從滿4年以上下

修為滿3年,碩士班全時在職畢業生、4年制轉學生及2年制技術系畢業生從滿

2年以上調整為滿1年6個月以上。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126/1101313.htm

 
 
FROM 49.218.49.202    於 2018/1/30 上午 04:06:40

警專只是錢比較多的保全而已,工作還比較危險,上班時間又不固定

有本事還是去考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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