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5 13:55聯合報 記者呂思逸╱即時報導
國考試場規則兩年未修正,考選部上周預告修正規則,考生應試身分證明,未來
將以身分證、護照、居留證為主,持其他身分證件得有雙證件,另外,每日第一堂
以外的考試遲到緩衝時間,從原來3分鐘延長至5分鐘。規則修正案仍
需送考試院討論,目前尚無實施日期。
現行規範,考生應考時除了攜帶准考證應考外,還需附有照片足以辨識身分的
身分證件,例如,身分證、護照、全民健康保險卡、駕照都可以,以便監考人查驗身分。
考選部修正,未來考生身分證件改以身分證、護照、居留證為主,若持其他
身分證件,得有持「雙證件」,如考生若持健保卡得還有駕照等,
才可入場應試,否則將被拒絕入場。
另外,考生遲到緩衝時間,現行規範,每日考試第一節考試,考試開始鐘響後15分鐘
內仍可入場;第二節考試以後,縮短為鐘響後3分鐘還可進場。
考選部發現,第二節以後考試,有極少考生曾發生爭議,因此修正提案為,
放寬遲到容許時間至5分鐘。
考選部說明,預告期間各界意見都會納入討論,全案仍須送考試院討論,目前尚無實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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