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6 01:13聯合報 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司法部表示,為了便利港澳台考生報名參加二○一七國家司法考試,取消台灣考生使用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報名必須提供公證證明的規定。
另外,香港、澳門考生報名時,也不再要求提供身分證或身分證明影印本的公證資料,改為
由考生對本人提交身分資料的真實性作出承諾。
大陸司法部指出,從二○○四年開始,符合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以參加司法考試;二○○八年起
符合條件的台灣居民可以報考司法考試。這項政策實施以來,截至目前,已有六百多人獲得法律職業資格。
今年大陸國家司法考試的報名時間為六月十五日至七月四日,考試時間為九月十六日
十七日兩天,每天上下午各考一場,共四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