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英語會話評分項目及配分
主旨:公告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英語會話評分項目及配分。
依據:外語口試規則第6條第4項。
說明: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英語會話評分項目及配分,
經本考試典試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如下:
一、發音及聽力:三十分;
二、內容組織:三十分;
三、溝通技巧:四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