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在台鐵做事因公受傷只要請公傷假當年考績就乙等,無責任事故獎金歸0;好像很不人道與壓榨員工。辛苦幫台鐵付出勞力卻受傷不是做個人私事,卻換得如此下場難怪員工向心力不夠。這傳聞是否真實?
崇德事件並沒有推給往生的員工.當事者也都分別被判刑了.台鐵因人為疏失、未確實申請通報鐵道上正在施工,結果五名台鐵道班工對列車已改駛鐵軌渾然不知,竟繼續施工,結果被時速一百零五公里的自強號列車,迎面撞得肢離破碎慘死。也正因為如此.凸顯出人力不足.才在隔年開始{停辦8到10年}的鐵路特考所以這些往生者是烈士.
那邊都是這樣,那你也不要考公職了,公家單位出事也是上面要下屬扛的
在台鐵因公受傷考績打乙等只是小菜,要是因公殉職就把所有過錯責任所有能推的全部往你身上推,畢竟死人是不會說話的。崇德與龍井事件歷歷在目(包含郵局苗栗事件)。所以不管在台鐵或郵局真的當跳板就好,難保能平安退休領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