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組織簡介
|
1.
|
置董事 11 至 15 人,組織董事會,依據法令及公司章程,為業務執行之決策單位。設董事會秘書室,掌理董事會相關行政事項。
|
2.
|
置監察人 3 人,依據法令及公司章程,監督財務及業務之執行。
|
3.
|
置總經理 1 人,依據法令與章程及秉承董事會之決議事項,綜理公司業務並監督所屬人員及單位;總經理下置副總經理 4 人及主任秘書 1 人,襄助之。設總經理室,置室主任 1 人,並視業務需要分科辦事。
|
4.
|
置風控長一人,綜理風險管理業務,並設風險管理室,置室主任一人,並視業務需要分科辦事。
|
5.
|
置總稽核 1 人,由董事會遴任,並設稽核處直隸董事會,掌理公司稽核業務,並定期向董事會及監察人報告。
|
6.
|
設經營策略設計委員會,置主任委員 1 人,得由總經理兼任,置副主任委員 5 人,其中 1 人為專任,另置委員若干人。
|
7.
|
設郵務處、集郵處、儲匯處、壽險處、資產營運處、資金運用處、人事處、政風處、會計處、資訊處及勞工安全衛生處等單位。
|
8.
|
為應業務需要,依營業規模設 20 個責任中心局,為行政督導單位,帶領所轄支局組成經營團隊。
|
9. |
為應郵件處理業務需要,設 3 處郵件處理中心,整合郵件作業流程、郵運網路及收攬路線,運用高性能自動化處理系統處理郵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