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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鼎文更正一下:郵政法規考猜的錯字

 
法律人
FROM 163.26.71.72   於 2013/6/20 上午 08:15:19

(有位學員如此提問)

請問郵件處理規則係由何機關或單位訂定發布的呢?  鼎文公職考猜答案是寫交通部訂定發布的。可是郵件處理規則不是由交通部擬訂,呈請行政院核定嗎?那這樣訂定發布的單位為什麼不是行政院呢? 

(法律人)答:訂定 =擬訂+核定

是你(學員)寫錯字或敲錯字?  還是鼎文一時的疏忽?

(擬)訂 =尚未定案

(核)定=已定案

 

郵件處理規則 , 是法規命令, 由主管機關擬訂           呈  ,,呈行政院核

 

如果鼎文考猜寫:郵件處理規則由交通部訂定發布的    那訂定要更正為擬訂  

因該考科很變態常一字之差的改錯題   

法律用語不可不慎

 

 

 

 

 

 

 

 
 
FROM 220.135.48.231    於 2013/6/20 上午 11:23:31

您好。

謝謝您的意見與熱心,這個部分老師已經具體解釋過了,題目本身並沒有太多疑問。

也請考生在準備時依據郵政法第48條之規定,確認擬定機關為交通部,經行政院核定後,由交通部為發布。

尚請您 諒察。

謝謝您的指教,也希望您有雅量能容人之言。

祝福您一切順利。

廖震老師
 
 
FROM 163.26.71.72    於 2013/6/20 上午 08:49:25

 

第十四條 信函、明信片及其他具有通信性質文件之資費,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前項以外郵件之資費,由中華郵政公司自行訂定
 

郵政法第十四條第二像話使用訂定

即印刷物和包裹等不具通信性質文件之資費,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 +核定(都一手包辦)
 

法律人
 
 
FROM 163.26.71.72    於 2013/6/20 上午 08:18:59

 

該規則最前面的修正與發布的機關與日期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院臺交字第九一五九九二八號........................(行政院核定)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交郵字第九一B一六六號 ......................................(交通部發布) 

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