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與乙簽訂一艘附有三個救生圈的遊艇之買賣契約,價格新臺幣100萬元,當場甲將該附有救生圈的遊艇交付給乙,乙將新臺幣100萬元現鈔包成一小包裹交付給甲。甲乙間完成下列多少法律行為?
A一個負擔行為,兩個處分行為B一個負擔行為,四個處分行為
C一個負擔行為,五個處分行為D二個負擔行為,五個處分行為
請問5個處分行為是哪5個??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首先要先對一些名詞解釋做了解:
(1)負擔行為:係指雙方約定給付的法律行為,意思就是以發生債權債務為內容之法律行為。例如:買賣
(2)處分行為:係指直接使權利發生或是權利變更或消滅的法律行為,處分行為包括物權移轉行為等。例如:所有權之移轉。
(3)依照上面兩種解釋可以進一步分析題目,甲與乙簽訂了一份買賣契約(負擔行為),而在這個行為中分別交付一艘遊艇(1)、三個救生圈(2,3,4)和100萬元現金(5)等五項財物,因此甲乙之間完成一個負擔行為,五個處分行為。
提供給你參考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