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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屋頂的違章建築_是不動產?

 
PETER
FROM 58.114.73.60   於 2012/1/3 上午 02:41:28

 

100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等 別:五等考試
類 科:一般行政
科 目:法學大意
 
(C)
13 下列何者為動產?
(A)煤礦公司在地上敷設的台車軌道(B)剛種植於農地上的橘子樹
(C)災區設置之貨櫃屋 (D)有屋頂的違章建築
 
 
違章建築的問題,
 
沒時間細究,
 
好像直接背起來比較快,
 
 
FROM 122.123.99.233    於 2012/1/3 下午 09:52:18

 

親愛的讀者您們好

感謝讀者熱情參與,因針對本社出版書籍問題之提問眾多,請依照本社規定提問:

1. 限每人(同一IP為限)、每日,同一本書籍提問共兩題;若明顯指出勘誤者,則不在
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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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者提問的問題並不符合以上的一些規定   是有特權嗎?       這如何讓曾提過問題卻也不符合規定而被回復請提出書名書號等等的人信服?
 
 
小亦
 
 
FROM 58.114.73.60    於 2012/1/3 下午 09:28:28

 

多謝老師們的解答,
謝謝,
PETER
 
 
FROM 220.133.13.244    於 2012/1/3 下午 03:40:42

TO:PETER

答覆:

要處理此題,首先必須先確定何謂「動產」,而所稱動產依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可知,係指不動產以外之物。那麼甚麼又是不動產呢?依民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稱不動產者,謂土地及其定著物。不動產之出產物,尚未分離者,為該不動產之部分。」合先敘明之。

1.煤礦公司在地上敷設的台車軌道

輕便軌道除係臨時敷設者外,凡繼續附著於土地而達其一定經濟上之目的者,應認為不動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九十三號解釋文)

2.剛種植於農地上的橘子樹

按果樹自種植時起,即為土地(不動產)之成分。是以,剛種植於農地上的橘子樹應為不動產,而非動產。

3.災區設置的貨櫃屋

按貨櫃屋並非固定於土地而為土地上之定著物,故應屬動產。

4.有屋頂的違章建築

按「不動產的要件須為定著物,且得遮風避雨,而達到經濟上之使用目的,違章建築雖無法辦理登記但若能符合以上之要件則仍為一不動產。」(最高法院六十三年第六次民事庭會議決議)是以,違章建築物於完成建築,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能遮風避雨時,即已成為民法第六十六條所稱之不動產,可以為交易之客體,並不因其為違章建築物而有不同。

希望以上之說明,能解開您對此題的疑惑。並衷心祝福您-金榜題名!

(以上為鼎文文化集團老師群協助解答)
 

鼎文文化集團老師群
 
 
FROM 58.114.73.60    於 2012/1/3 下午 03:35:32

 

我沒那麼 豪華,
花錢上課,
 
我是用  google 找資料,
 
民法 第 66 條 , 第 67 條,
「大法官釋字93號」,
 
都差不多了,

只剩下  "違章建築",
PETER
 
 
FROM 61.219.97.215    於 2012/1/3 下午 02:09:31

這一題廖老師法緒有說過.....你上課不專心歐xd

我說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