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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郵政法規_外勤考古題第一題

 
Hung-Wei Chen
FROM 112.104.22.113   於 2011/11/8 下午 05:11:10

郵政法規大意(外勤)講義 T3D03 p.259 第一部份第一題

題目如下:

1. 依郵政法規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郵票者,應依郵政法處罰

(B) 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郵政認知證者,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C) 意圖供重複行使之用,而於郵票上塗用膠類者,應依郵政法處罰

(D) 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收集偽造之國際回信郵票券者,應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答案為(C)

答案(B)(D)沒有問題,但是(A)的敘述方式與(C)相同,不知道為何不能選(A)

想請教各位前輩的指導

謝謝

 
 
FROM 220.133.13.244    於 2011/11/11 上午 09:37:26

TO:Hung-Wei Chen

FROM:T3D03講義P259第一部分第1題

解答:

 

讀者您好,其實這是法規適用的競合問題,在概念上並不困難。刑法第202條第1項規定:「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變造郵票或印花稅票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同條第3項則規定:「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塗抹郵票或印花稅票上之註銷符號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其行使之者亦同。」因此,其犯罪之客體,顯然僅包含「郵票」,而不包含其他代表郵資之符證。

郵政法於第36條第1項特別規定:「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變造郵政認知證、國際回信郵票券或其他表示郵資已付符誌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同條第2項規定:「行使前項偽造、變造之物,或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收集或交付於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而第3條則規定:「意圖供重複行使之用,而於郵票、明信片及特製郵簡之印花或表示郵資已付符誌之上,塗用膠類、油類、漿類或其他化合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九千元以下罰金。其行使之者,亦同。」亦即,就犯罪侵害客體之部分,刑法與郵政法係各別加以規範,而有互相補充之效果。同時,基於罪刑法定原則,郵政法中並沒有具體規範有關偽造、變造郵票之處罰,因此,如果行為人有偽造、變造郵票之行為,必須依據刑法第202條或204條之規定加以處罰,才是正確的。因此,選項(A)一定是錯的。

選項(C)則為具體描述郵政法第第36條第3項之犯罪構成要件,因此(C)依題意自為標準答案。蓋塗抹並非偽造或變造之行為,故依郵政法之規定加以處罰,而符合特別法優先適用之法則。

 

考試在即,祝福您順利通過考試,金榜題名。

 
(以上為鼎文文化集團老師群協助解答)

 

鼎文文化集團老師群
 
 
FROM 122.123.99.81    於 2011/11/9 下午 09:44:35

你怎知道我駐東山阿

挖 宜蘭才4個

我還以為我新營7個算少了

那你要很拼唷

有可能筆試要考80才有機會

加油

 

小新
 
 
FROM 118.161.208.184    於 2011/11/9 下午 08:38:55

 

Q大你考哪阿?要認識的畫家我即時吧

我的小即是m249001     我是考新竹外勤的

 

東山小新大

我考宜蘭

不過我沒即時通XD

Q_Q
 
 
FROM 122.123.99.81    於 2011/11/9 上午 08:50:19

這題是99年外勤考的

也是一題陷阱題

但讀熟仔細看應該不難選

 

小新
 
 
FROM 122.123.99.81    於 2011/11/9 上午 08:45:30

我只是單純看題目跟問題者答覆a錯在哪而已

我也知道危造郵票跟刑法有關

我只是跟他解釋a選項正確應該是 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變造郵政認知證、國際回信郵票券其他表示郵資已付符誌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所以我的解釋也沒錯

就像Q-Q大說的  題目是問依郵政法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所以A選項正確的敘述應該是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郵政認知證、國際回信郵票券其他表示郵資已付符誌者應依郵政法處罰

我只是少解釋37條的郵票之罪給發問者看而已但是這題的主要還是在考第36條

所以我的解釋並沒有錯

Q大你考哪阿?要認識的畫家我即時吧

我的小即是m249001     我是考新竹外勤的

 

小新
 
 
FROM 58.114.73.60    於 2011/11/9 上午 03:04:06

 

(把字放大)
 
"郵政法",沒有關於  "偽造郵票"  之處罰,
 
第36條  比較像,但不是,
第37條  是說  郵政服務人員 ........... 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PETER
 
 
FROM 58.114.73.60    於 2011/11/9 上午 03:01:20

 

"郵政法",沒有關於  "偽造郵票"  之處罰,
 
第36條  比較像,但不是,
第37條  是說  郵政服務人員 ........... 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PETER
 
 
FROM 118.161.208.184    於 2011/11/9 上午 02:28:56

 依郵政法規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如上

哪裡扯到第36條??

Q_Q
 
 
FROM 58.114.73.60    於 2011/11/9 上午 02:10:46

 

馬太福音
5:37
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或譯:就是從惡裏出來的)。」
 
 
我沒有  故意要  吐小新,
(我沒有  情緒用語,或者  講話帶勾帶刺)
 
但是,
應該講清楚的時候,
就不是  搓圓仔湯的時候,
 
不然,
就是  犯罪;
 
我的邏輯沒有問題,
 
郵政法  第三十七條  是講  郵政服務人員 .......
 
反正  關於  "偽造郵票",就是  刑法,
 
(郵政法  第三十六條  不是在講  "偽造郵票",)
PETER
 
 
FROM 118.161.220.221    於 2011/11/9 上午 12:53:38

噗~你一定要吐小新就對了

不過你邏輯也有問題

郵政法沒有規定偽造郵罰則

但不代表跟刑法202條無關

只是你沒去研究202條規定這樣罷了

刑法202條是有關偽造郵票的罰則

 

郵政服務人員違反郵政法36條規定或刑法202條204條有關郵票之規定

刑度要加重1/2

 

自己研究一下吧

要吐人之前先看自己知道的有沒有比人家多

這樣才不會被笑Orz

Q_Q
 
 
FROM 58.114.73.60    於 2011/11/9 上午 12:18:07

 

郵政法  第三十六條  沒有  copy,重複規定    刑法202條或204條,
 
郵政法  無 / 沒有   有關  "偽造郵票"  之規定,

 

PETER
 
 
FROM 58.114.73.60    於 2011/11/9 上午 12:13:51

 

小新的解釋是 錯的,
 
郵政法  第三十六條  不是在講  "偽造郵票",
 
郵政法  第三十六條  沒有  copy,重複規定    刑法202條和204條,
 
郵政法  無 / 沒有  "偽造郵票"  之規定,
 
不然就可以  選(A)  / 刑法,郵政法  挑 / 選  一個來罰;
 
郵票 是 票證,不是  符誌,
PETER
 
 
FROM 118.161.220.221    於 2011/11/8 下午 11:20:06

(A) 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郵票者,應依郵政法處罰

 

小新那樣解釋是沒錯啦

不過A這個選項是在考刑法202條的規定

所以偽造郵票者是要處刑法

法規上有提到刑法202條和204條

建議還是去研究一下

 

Q_Q
 
 
FROM 123.204.222.176    於 2011/11/8 下午 10:18:45

感謝小新大為我解惑~

真的考得好細喔~

看樣子真的要再好好熟讀了

謝謝!!

Hung-Wei Chen
 
 
FROM 122.123.98.248    於 2011/11/8 下午 09:32:33

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變造郵政認知證、國際回信郵票券其他表示郵資已付符誌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供重複行使之用,而於郵票、明信片特製郵簡之印花表示郵資已付符誌之上,塗用膠類、油類、漿類其他化合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新臺幣九千元以下罰金其行使之者,同。

相信你應該看的出來a項目錯在哪了吧

這都是小陷阱所以要注意

小新